【资料图】
1、 《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(试行)》于2009年9月25日由江苏省教育厅、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以苏教督〔2009〕19号印发。
2、《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(试行)》共分总则、教育督导的准备、教育督导的实施、教育督导结果处理与使用、教育督导的条件保障、责任追究、附则7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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